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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生信息采集及专业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7-11-11 12:43:03   作者:河南招生网   来源:   阅读:3685   评论:0
内容摘要:​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生信息采集及专业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豫招普〔201727号

 河南省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

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生信息采集

及专业考试有关事宜的通知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招生办公室:

根据教育部和河南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办就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以下简称“对口招生”)考生信息采集及专业考试有关工作进行了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生信息采集工作安排

()信息采集对象

所有拟参加我省2018年对口招生考试的考生均须按要求进行信息采集。采集工作按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考考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的通知》要求执行。

(二)时间安排

网上信息填报开始时间:201711219:00;截止时间:艺术、体育类为11271800,其他为12918:00。考生通过登录河南省招生办公室网站(http://www.heao.gov.cn),进入“河南省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服务平台”,按要求如实填写基本信息。  

现场照相、指纹采集、身份证芯片信息读取及信息确认时间:艺术、体育类12518:00前,其他考生由各地根据实际安排,在报名数据上报之前完成相关工作。

对口考生如同时报考体育单招、职教师资、盲聋哑单招等,在网上填报信息时需要选择对应的兼报类型。

(三)代码编制

考生填写个人基本信息,“户口所在地”一栏统一按考生所在学校地址(含户籍在外省的考生)填写,考生应选择学校所在地的区域代码,考生报名序号中第 56位为专业类别代码,第7位为考试类型代码规定为9”,第8位为科类代码规定为0”。

专业类别代码规定为:01种植类,02养殖类,03计算机类,04财经类,05烹饪类,06服装类,07机电与机制类,08电子类,09文秘类,10旅游类,11化工类,12建筑类,13美术类,14市场营销类,15 医科类,16音乐类,17汽车类,18司法服务类,19国际商务类, 20幼师类,24体育类。其余项目按普通高考统一信息标准和要求填写。

医科类(专业类别代码为15”)分为中医和西医,专业考试内容不同,考生报名时报名序号第5-6位进行区分,规定中医代码为31,西医代码为32,考场按中医、西医分别编排,在编排考生号时统一使用15”代码,在划分数线和录取时仍按“15”医科类合并进行。各地招办和考生所在学校要指导考生正确选报,防止误报。

(四)费用缴纳

按照我省有关文件规定,考生须缴纳如下费用:报名费每生15元、考务费每生每科12元、电子信息采集费每生12元。艺术类考生另需交纳专业考试费:体育专业50元,美术、音乐类专业100元。以上费用由报名所在地的招办通过网上支付系统统一上缴省招办。

二、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安排

(一)美术类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素描150分(含速写50分)、色彩150分、工艺美术设计150分,总分450分。

省统考考试时间为2017年12月16日,考点设在各省辖市和省直管县(市)招办所在地。

(二)音乐类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专业主科(声乐、器乐、舞蹈、戏曲任选一门)200分;视唱练耳200分;加试(声乐、器乐、舞蹈、戏曲任选一门,但不得与专业主科考试项目重复)50分,总分为450分。

全省统一组织音乐类专业个体测试,时间从20183月开始,分别按专业主科相继集中在河南省招生考试学术交流中心(登封市崇高路8号)进行。实行网上预约考试,考生应于2018222800261800登陆艺行家(http://www.artlets.cn,可下载手机端APP),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考生类别,预约考试具体时间。

(三)体育类专业

考试科目及分值:身体素质三项为100米跑、立定跳远、原地推铅球(男生5公斤、女生4公斤),该三项为考生必考项目;运动专项技术为:田径200米跑(男、女生)、400米跑(男、女生)、1500米跑(男、女生)、跳高(男、女生)、跳远(男、女生)、三级跳远(男生)、铅球(男生7.26公斤、女生4公斤)、标枪(男生800克、女生600克)、足球(男、女生)、篮球(男、女生)、排球(男、女生)、乒乓球(男、女生)、武术(男、女生)、体操(男、女生)为考生选考项目,每个考生只能在以上专项考试项目中选定其中一项。身体素质三项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其中每项占总成绩的20%,专项技术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总成绩为450分。

考试时间定于3月中旬开始,考点设在郑州大学体育学院登封校区(登封市大禹路146号)。 

艺术、体育类专业考试组织管理参照2018年普通高考相关的规定执行。

三、政策说明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高校工委、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河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教学〔2017476号)要求,“自2017年秋季入学的中职新生起,跨省招生以及东西部地区合作办学联合招生的中职生(不包括随迁子女)毕业当年不得参加我省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请有关学校和考生在信息采集工作中注意把握政策,甄别考生身份。

(二)考生报名条件、资格审核等涉及政策层面的工作,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2018年对口生招生正式文件下发后再作安排。有关政策可参照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17164号)。 

(三)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信息采集工作由学校所在地招办负责,考生学籍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其他未明确的事宜,可参照《河南省招生办公室关于印发2017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招普[2017]6

       

    2017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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